民国时期流传“湘西无处无山,无山无洞,无洞无匪”的说法,似乎折射出民国时期湘西匪患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第一、湘西独特的地理环境---土匪横生的世外桃源
湘西处于湘、鄂、川、黔四省交界处,武陵、雪峰两大山脉横贯全境,境内沟壑纵横,山高水险,溶洞最多,而且洞洞相连,地势险要。由于湘西地区偏离历代政府统治中心区域,加上其独特的地理环境优势,使得历代政府对湘西地区的统治都是鞭长莫及,处于所谓”天高皇帝远“的独特区域,属于两不管或者三不管地区,给土匪的生存提供了活动空间,当封建压迫、贪官污吏猖獗时,湘西地区的人民无路可走的时候,上山为匪便成了他们的唯一选择,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湘西土匪的横空出世。
第二、贫穷落后——土匪滋生的物质条件
湘西到处都是山区,山多田少,基本上还是处于“刀耕火种”“、水耕火耨”阶段,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低下。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对湘西各族人民的经济剥削却是异常残酷的,在土司统治时期,田土山林都归土司所有,一草一木,土民不许轻取。平坦肥沃的田土为土司占有,其余为舍把、头人分占;广大土民只有“零星犄角”的一点份地。峰尖岭畔,才准土民耕种,平坦处即使荆棘丛生,也不许土民开垦。而大小土官又巧立名目,任意勒索。土官外出巡察,所在村寨头目俱按人户科派吃食,广大土民无形中又增加许多额外负担。”民间发生田土、婚姻、命案等诉讼案件,未审之先,被告原告必须先给土官各进贿赂;审后,胜者要送谢恩礼,负者要交纳赎罪钱。贫穷无力交纳的,土官即行没收其家产,或折卖其人口。各种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使得本来一贫如洗的土兵根本无力承担。加上数百年来湘西地区一直处于自然灾害的侵扰之下,可以说是“十年九旱”,雨量集中,极易发生旱灾、涝灾、山体滑坡、火灾等。如湘西永顺地区,同治十二年()六月初阴雨连绵,十四五日大雨不止,十六日西北乡蛟水陡发,汹涌而下,将府城冲毁数十丈,城内顷刻水深丈余。计冲毁田地余亩,民房余间,损失仓米余石,淹毙20余人,冲散监犯19名。再如民国十年(年)湖南大旱,保靖、永顺龙山、桑植永绥古丈安化等七县的饥民即达一百一十万人;晃县上半年因荒死亡三千余人,入秋后“赤地千里,全县绝食”,辰溪一带“灾民连营数十里”,自然灾害延续了数百年,给本来就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湘西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人民生活异常艰苦,人民连自己的温饱问题也无法解决,还要满足土豪、军阀对他们的无休无止的剥削,使得一些人迫于生计铤而走险,上山为匪,而且一些无正当职业的地痞、流氓更加趁火打劫,杀人
越货,也加入土匪的行列,并且有的还成了万恶的土匪头目,如湘西古丈的张平、花垣的龙作金、乾城的梁光湘。
第三、民风彪悍的历史传统
从历史上来看,湘西千百年来就一直动乱不断,自古以来湘西就民风彪悍,最早可追溯到黄帝时期,“三苗”与华夏族争战失败后,迁徙到更为偏远的地区,其中湘西便是“三苗”后裔聚集地,因此可以说湘西自古蛮地,中央政府难以驾驽,历代中央王朝对湘西的管辖也可以说是一直上演着征服与被征服、同化与被同化的历史车轮战。湘西地区苗族、土家族人们在对抗大自然和封建压迫中形成了勇敢的精神和剽悍民风。“元嘉元年七月,土著人詹山率余人举事,拘执县令,屯结深山,毁焚税册。桓帝刘志派窦应明“征剿”,在酉水口下筑城屯兵,后称窦应明城。”这应该是关于湘西作乱的较早记载。似乎从此湘西这种喜欢犯上作乱的彪悍民风的历史传统就一直这样流传蔓延下去了,大有经久不衰之势,及至五代“后晋天福四年()溪州刺史彭士愁奖锦溪州人民反楚,被马希范战败。”,再至宋代,嘉佑三年()永顺土司彭士义起事失败。而在明朝中后期,湘西作乱规模和次数更有破涛汹涌之势,“嘉靖十八年至三十一年(-)镇溪所雅酉(今花垣县雅酉乡)龙求儿发动苗民起义,二十二年,在腊尔山称“王”,同竿子坪龙母叟率苗民举事。”及有清一代,湘西地区人民作乱更是风起云涌,“年(乾隆十六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松桃厅苗民石柳邓在松桃起义。永绥厅(今花垣县)苗民石三保、乾州厅吴八月举旗响应。2月10日--12日,吴率义军攻占乾州城。尔后,东进泸溪,取浦市,逼辰州。
嘉庆元年十二月初(年1月),起义失败。”以上都只稍作举例说明而已,而相对于历史上湘西作乱的历史,只是沧海一粟。历代政府虽数度剿扶,但是湘西地区苗族、土家族人民仍然会频频作乱,折射出该地区的彪悍民风,似乎是桀骜不驯,这也使得历代封建王朝对这个不甚起眼的地方另眼看待。他们勇猛善战,以至于历朝历代都对其征兵。元、明、清三朝时期,苗族、土家族处于土司的统治下,他们实行的“寓兵于农”、“兵民合一”的政策也促使了苗族、土家族人民极强的体魄和剽悍的民风。自明正德以来,湘西地区土司奉调到各处征战平乱,包括嘉靖年间倭寇之乱在内,其兵以苗族充数,作战时苗兵冲锋在前,披坚执锐,因而“能克敌称强”。民国时期,张治中任湖南省主席时曾提及“居民一若好杀成性,十一、二之邮筒即身佩利刃,动辄相杀。其尤奇者,如刀出鞘而不获杀一人,亦必以犬为牺牲,务使出鞘之刀血污而后已”。在湘西,一些富豪的首领除剥削人民外,还以抢劫作为积累财富的一种手段,凡出劫,出首领出酒杀牛,宴请其众,所获财物由首领分一半,其余人众分一半。由此可见,聚众抢劫这种土匪行径,在湘西历史上并不少见,并不是在近代社会才有的现象。这些都为民国时期形成独具特色的湘西匪患打下了深厚的人文历史根基。
第四、土司制度的失衡
秦朝统一中国后,湘西地区成为秦朝疆域的一部分,在各地逐步建立郡县、,设直治理,征调赋役。直到隋朝,由于政治紊乱,经济萧条,隋文帝为了减少开支,开始裁减机杨,实行羁縻州制度。唐宋时期沿袭使用。南宋末午,在羁縻州制度的基础上,开始建立起了一套有别于内地的,且带有封建性质的统治制度—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在元代普遍实施,明代发展完备,清初继承,及至嘉庆年实行改土归流,以流官统治代替土司统治,时间长达八百余年。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目的是在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土司制度是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既是各自辖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又是本地区的最高军事首领。受中央王朝任命的土司、土官,实行封建世袭制,“所设宣慰,知州、长官,不问贤愚,总属世职”。父死子继,无子的兄终弟继。在政治上土司有封建王朝撑腰,还拥有私人武装,有一套完整的统治机构———土司衙门,有掌握各种事务的官员,还设有监牢、刑具,逐渐成为其辖区内的土皇帝。在土司野蛮的政治与残酷的经济剥削下,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劳役繁重,役使无时。土司对待他们如同牛马,“刑杀任意,抄没鬻卖,听其所为。土司的淫威无奇不有,无所不至。他们实行愚民政策,下令禁止土民读书识字,“犯者罪至族”,甚至连民间结婚,土司也有初夜权,真是残暴至极。同时各土司之间历来又互不统属,各自为政,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心。各个土司之间往往因为争夺土地、人口、财产,绎常混战仇杀,“一世结仇,几世不休”,破坏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正是在这种暗无天日的悲惨日子下,使得一些人被迫铤而走险,走上了当土匪的生涯。清王朝建立初期,仍继承了土司制度,对表示归附的土司准予袭职。雍正五年(年)实行“改土归流”,以流官统治代替土司统治,以加强中央集权。但由于清王朝的封建地主阶级本质和湘西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此项工作并不彻底,许多小的土司头目仍保留了下来。改流以前的总理、家政、舍把、头人以及土司官的其他属员,有的重新“参政”,有的暗中作梗。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乃至军事上依然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原来所辖区域又成了他们在新形势下的势力范围,继续维持对人民的统治。这样,湘西实际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为朝廷不易驾驭的封建割据“小王国”,甚至还出现了土流双重压迫和剥削的现象。这就为湘西土匪的滋生和发展提供了合适的历史温床。
第五、生灵涂炭的战乱
我国近代以来,战乱不断,先是帝国主义不断发动侵华战争,使得清王朝的统治摇摇欲坠,辛亥革命之后,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失去了制衡全国的权力中心,大小军阀横生,互相攻伐。民国时期,军阀混战越演越烈。而湘西地处湘、鄂、川、黔交界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成为各派政治、军事势力在西南角逐的重要场所。而战乱为湘西土匪为提供了滋生的条件。
其一、大量枪支弹药散落民间。年12月,袁世凯复辟帝制,自称“洪宪”皇
帝,并下令于年元旦正式“登极”。袁氏粉墨登场,即遭国人愤抗。孙中山发布《讨袁宣言》。蔡锷于年12月25日首先在云南起义,宣布“独立”,建
立“护国军”,起兵讨袁,各省纷纷响应。是时,蔡锷派朱树藩来湘西活动起事,得到高国俊所属三营。士兵支持,朱即以其为骨干,于年2月在乾城成立湘西护国军;同时组织苗汉各族人民成立夜袭队、宣传队、侦察队、输送护伤队等,支援护国斗争。湘西护国军兵分两路:一路北上进攻古丈、大庸,在古丈罗依溪与袁军作战;一路沿武水东下,进攻泸溪、沅陵,袁军败走,双方在混战中散落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在民间。年6月,川军熊克武、汤子模部假道湘西返粤,途经古丈、保靖、永绥、泸溪、乾州等地。湘西王陈渠珍被迫迎战,惨遭失败,仓促撤退凤凰,而川军也受到了极大损失。混战中双方丢失的大批枪械,为当地土匪和村民所获。年湘西会战期间,国军与日军在湘西地区展开决战,日军惨败落荒而逃,丢弃了大批武器弹药,相当一部分为当地村民和土匪所获。
其二、散兵游勇啸聚山林。清朝实现改土归流之后,一些土兵不甘心卸甲归田,有的干脆持械为匪,成了当地人所说的“抢犯”、“强盗”。年天平天国运动兴起之后,为了镇压天平天国,曾国藩组建湘军,特意从湘西地区招募士兵近万人,年湘军攻陷南京后,湘西士兵退伍还乡。这些人由于对朝廷的极端不满,加之当了几年兵不愿再耕种土地,又得不到曾国藩的妥善安排,过惯了抢劫掠夺生活,便先后啸聚山林,立寨称雄,打家劫舍,沦为土匪。
第六、祸国殃民的民国剿匪政策
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湘西土匪日益猖獗,完全无视国民政府政令,到处杀人放火,肆无忌惮,严重影响了国民政府对湘西当地的有效统治。为了安抚民心,加强统治,国民政府和大小地方军阀也曾组织剿匪。但由于剿匪政策严重失误最终导致大规模的湘西匪患。
其一,匪民不分。国民党军队在剿匪过程中,由于土匪熟悉地形,对当地情况了如指掌,从而与国军玩起了躲迷藏的游戏,国军一来,土匪立即销声匿迹,国军一走,土匪立即出来活动。因剿匪不力,,同时为了邀功领赏,国军就对当地无辜农民任意妄加罪名,诬其通匪、窝匪、从匪、资匪,乘机敲诈勒索,,甚至说他们就是土匪,随意枪杀。逼得湘西当地农民走投无路,有的干脆入伙为匪,以致匪患不但未能肃清,反而越剿越多,湘西地区越来越混乱。
其二,官匪一家。虽然国民党政府下达了各自各样、大大小小的剿匪任务,但是一些国民政府官员与土匪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年3月5日,湖南省保安十三团三营营长兼辰溪兵工厂警卫队队长张玉琳纠集匪众余人层层包围驻辰溪的国民党军政部兵工署第十一兵工厂仓库。张玉琳命令该厂的3个自卫中队放下武器,随即,众匪打开仓库,抢劫库存的枪支多支,“六0”、“八二”炮及迫击炮多门,轻重机枪余挺,各种弹药余万发,以此组建“国防第一军”,张自封军长。三·五事变”后,湘西枪支泛滥成灾,社会秩序再度恶化,出现了无法控制的混乱局面。湘西的各路匪首借此招兵买马,扩充势力,壮大队伍。
其三,群魔乱舞。国民党的军队无力剿灭湘西土匪,于是实行招安,对土匪头目封官赐爵,妄图以此来平息匪患。如湘西古丈匪首张平,湘西当地民谣说:天见张平,日月不明;地见张平,草木不生;人见张平,九死一生。这是对张平的真实写照,当地百姓称他为坐地虎、杀人魔王,张平一生,作恶多端,血债累累。但就这样的一个罪恶滔天的土匪头目,竟然年2月在古丈加入了国民党,土匪头子一下成了国民党党员。年,张平当上了古丈自卫团副司令。年6月,国民党委任张平为湘西自卫军沅(陵)、古(丈)、泸(溪)边区总指挥,他成立了由小队、中队、大队到支队的反动武装组织,并在沅陵、泸溪两县成立4个支队。总指挥部设在古丈张平的公馆内,下设副官处、参谋处、军需处,由手枪队、特务队、直属大队、游击队、6个常备支队和8个后备支队组成,共有余人,各种武器1余件。再如,湘西龙山匪首瞿伯阶,国民党政府几次调军围剿。瞿凭借熟悉地形等有利条件,与国民党军队周旋。民国32年(),在桑植县猫子垭一仗,瞿烧死永顺专署保安团数百人,保安副司令被焚。次年,他挫败国民党万安、万全、万盛3个师的围剿。是年冬,瞿、杨二部万余人被八十六军朱鼎卿部数万人围困于八面山,瞿率敢死队突出重围,八十六军调走后,他又重整旧部。民国35年2月,国民党政府派四川部队潘文华的三个师再次进剿,瞿屡败川军。民国36年(),武汉行辕主任程潜以高官厚禄相许,将瞿收编,任命他为国民党暂编第十师少将师长。国民政府对湘西土匪实行招安以图实现湘西无匪的局面,但结果却适得其反,湘西土匪被国民政府招安后仍然不改土匪本色,继续危害一方,以致于湘西地区进入了土匪群魔乱舞的时代,至此民国时期湘西匪患达到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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