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家界市统计局
(年12月28日)
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全市各级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攻坚克难,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省统一制作,全国领先的1:调查底图数据,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历时三年,共投入余调查人员,以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圆满完成67.05万个图斑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1万亩(.47公顷)。其中,水田98.47万亩(.04公顷),占比63.57%;旱地56.44万亩(.43公顷),占比36.43%。另外还有2.72万亩(.84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41万亩(.20公顷),旱地1.31万亩(.61公顷)。
全市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桑植县和慈利县,占全市耕地的77.70%。我市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0.54万亩(.36公顷),占比13.2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1.24万亩(.25公顷),占比13.7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0.44万亩(.50公顷),占比45.4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5.06万亩(.82公顷),占比22.6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62万亩(.54公顷),占比4.92%。
二、园地36.57万亩(.71公顷)。其中,果园29.01万亩(.75公顷),占比79.31%;茶园4.17万亩(.65公顷),占比11.41%;其他园地3.39万亩(.31公顷),占比9.28%。全市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永定区,占全市园地的97.12%。
三、林地.53万亩(.2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4万亩(.24公顷),占比91.02%;竹林地9.23万亩(6.54公顷),占比0.84%;灌木林地25.67万亩(.40公顷),占比2.34%;其他林地63.59万亩(.02公顷),占比5.80%。全市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桑植县和慈利县,占全市林地的72.18%。
四、草地11.22万亩(.48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1.80万亩(.81公顷),占比16.01%;其他草地9.42万亩(.67公顷),占比83.99%。全市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桑植县,占全市草地的97.35%。
五、湿地2.03万亩(.27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2万亩(14.76公顷),占比1.09%;内陆滩涂2.01万亩(.51公顷),占比98.91%。全市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桑植县,占全市湿地的78.4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93万亩(.55公顷)。其中,城市用地5.18万亩(.33公顷),占比9.10%;建制镇用地5.32万亩(.02公顷),占比9.34%;村庄用地44.54万亩(.22公顷),占比78.24%;采矿用地1.53万亩(.74公顷),占比2.6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36万亩(.24公顷),占比0.63%。全市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桑植县,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1.63%。
七、交通运输用地17.95万亩(9.0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0.83万亩(.08公顷),占比4.64%;公路用地5.48万亩(.66公顷),占比30.50%;农村道路11.30万亩(.78公顷),占比62.97%;机场用地0.34万亩(.61公顷),占比1.88%;港口码头用地13.8亩(0.92公顷),占比0.01%。全市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93.4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22万亩(.9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7.51万亩(.26公顷),占比54.34%;水库水面7.72万亩(.13公顷),占比23.96%;坑塘水面3.11万亩(.27公顷),占比9.67%;沟渠3.52万亩(.90公顷),占比10.91%;水工建筑用地0.36万亩(.42公顷),占比1.12%。全市来看,慈利县和桑植县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6.08%。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区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建设数字化政府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1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