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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张家界交警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年高危风险企业、事故隐患路段、突出违法车辆、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以及典型事故案例。

高危风险企业

事故隐患路段

左图:桑植县桑鹤线洪家关乡回龙村隐患路段

右图:桑植县省道Skm+m隐患路段

左图:桑植县河口乡两岔村两杨线隐患路段

右图:慈利县火车站电力局隐患路段

左图:慈利县甘堰土家族乡隐患路段

右图:慈利县坪峰村隐患路段

突出违法车辆

终生禁驾人员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00:11

年9月1日22时4分,熊某某驾驶湘GT号小型客车,沿张家界市城区子午路行驶至闽南酒店对面路段变更车道时,与罗某某驾驶的湘GM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罗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经张家界交警部门认定,熊思明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且实线变道,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罗某某夜间行驶未减速,且实线变道,负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案例二:

00:16

年8月15日13时48分,汤某骑张家界号黄色超标电动自行车,沿张家界市永定区南正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张家界市永定区回龙路与南正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李某某所骑的由北往南直行通过路口的湘G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载张某)相撞,致李某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后经张家界交警部门认定,汤某骑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某遇停止信号灯没有停在停止线以外,且违法载人,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没有戴安全头盔,承担自身损害后果的次要责任。

曝光只是一种手段警示才是目的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张家界交警及时发布交通有关信息。1篇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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