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病灶”开好“良方”

——桑植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

“我们深刻吸取教训,立行立改……”近日,桑植县某局两名干部因对某企业处罚执行不到位,并存在审批把关不严问题,受到县纪委监委函询谈话后,做出了深刻反思。

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转变惯性思维,创新“两个责任提醒卡”制度,做实做细《关于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的实施意见》,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和严格执纪上,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坚持对症下药,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精准落实“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要求,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1至7月,桑植县严明党的纪律,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人次、占比66.7%;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60人次,占比25.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9人次,占比3.8%;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0人次,占比4.2%。(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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