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8日讯(通讯员朱玉婷甘政)5月17日下午,笔者从桑植县“飞地经济”工作办公室获悉,自今年2月10日该县“飞地办”入驻长沙县以来,先后与昌龙同飞、长沙聚睿科技有限公司、禹阳医疗等20多家企业主动对接,有10多家企业有入驻意向。桑植县“飞地经济”产业园是桑植县和长沙县异地共建的产业园区,依托长沙对口帮扶桑植契机,在当前创新“飞地”建设,实施“同飞工程”的大背景下,创建“飞地经济”,以“一园三区六中心”发展模式(“一园”即桑植县“飞地经济”产业园,“三区”即众飞区、同飞区、腾飞区,“六个中心”即创建桑植在长沙的产品展示推介中心、企业创业孵化中心、劳务协作交流中心、产业承接服务中心、对外贸易创汇中心、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开辟对口帮扶“造血”的新途径,创造“引老乡馈故乡建家乡”的新渠道。众飞区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县东六路有色地勘大厦,同飞区设在长沙县自贸临空区。笔者了解到飞地办已出台《桑植县“飞地经济”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将为在外打拼的老乡们在长沙创新创业提供最适宜的土壤、最灿烂的阳光和最滋润的雨露。在长沙县对口帮扶的支持下,桑植县“飞地经济”产业园将通过“异地生产、桑植收税”的模式,打造老乡们在长沙的第二个家,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优厚的政策,迎接老乡们落户长沙县馈故乡建家乡,在长沙县我们等您回来。企业入驻类型: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主的企业,如高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大数据、广告策划、影视制作、网络公司、高科技企业、旅游服务企业、交通通讯、咨询企业等。相关政策企业入驻园区享受长沙县、长沙经开区、自贸区、黄花保税区、高铁会展片区“五区”相应的人才集聚、购房、一般贸易等普惠制政策。企业年度纳税产生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元以下(不含万元),享受“企业年度纳税产生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作为企业孵化资金予以补贴”;企业年度纳税产生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元(含万元不含万元),享受“当年企业所缴纳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同时按照给予补贴后企业年度纳税产生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剩余部分的30%作为产业扶持资金予以奖励;企业年度纳税产生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以上(含万元),享受“当年企业所缴纳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同时给予补贴后企业年度纳税产生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剩余部分的40%作为产业扶持资金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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