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21日讯(记者黄爱民通讯员刘宇华)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处理好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关系,厘清基层城乡社区权责界线,8月19日,省民政厅在桑植县刘家坪红色教育基地主持召开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调研座谈会,邀请桑植县16名贫困村书记(主任)进行座谈,听取大家对村(社区)工作事项的意见建议,共话如何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座谈会上,大家积极建言献策,杨波、周传华、张林元、朱德英、刘兴华、舒绪明等村主任(书记)围绕村规民约、乡村文明建设、村干部值班制度、村民议事流程、村务监督等话题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针对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倾向,村(社区)工作本末倒置,承担行政性事务和考核评比过多,自我管理和服务沦为副业。村是群众自治组织,但是成员脱产化倾向,特别是自治组织成员绝大多数脱产,还另外聘请了大量专职化的社会工作人员,造成财政负担,还可能更大的历史后患,有的事项完成可以让村里干部兼职,如网格员让小组长兼职、辅警让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兼等,既能调动了基层干部积极性,又减轻了财政负担。有的村长认为,一些党政干部和自治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对村居自治组织成员的身份误判,对自治组织成员协助上级党委政府完成部分公共服务所给予的误工补助误判,导致相应的待遇管理日益走向误区。特别是对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事项,很少按要求实施“费随事转”,感到任务重、压力大,权责不对等。
基政处调研人员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根据大家的提问,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省委1+5文件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村社区干部在攻坚一线带领村民脱贫攻坚、忘我奋斗表达了深深的敬意。对他们不忘初心、为民办事的真挚情怀及坦诚直率的发言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省民政厅基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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