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刘德)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品牌湖南组委会委员薛宏志(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执业律师名,均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硕士17人,从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40人),实习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30多名。全所共有多名工作人员,组成了一个强有力的专业团队。
湖南省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作为律所的核心,薛宏志律师,是湖南省优秀律师,也是国家一级律师,同时还担任中国法学会、湖南省法学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及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具有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
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具有高深的专业素养和办案经验,先后共办理各种案件数百件,先后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企事业单位多家。
薛宏志,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先后获评全国优秀律师、湖南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记一等功、三等功各1次。担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湖南大学兼职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等职务及多家单位法律顾问,代理案件多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发表《法律形式理性与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委托合同解除的损失赔偿》等理论文章,产生较大反响。热心扶助弱势群体,十几年如一日资助多名桑植县、新化县贫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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