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桑植县-10地块即
新城区控规H-12-01地块部分用地
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桑植县-10地块即新城区控规H-12-01地块部分用地位于桑植县澧源镇长潭村,地块南临高速公路连接线,西临酉水河,距离行政中心约2公里,距离高速公路东互通口约1.4公里。
本地块为桑植县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1号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但城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防护绿地。因规划用地性质不一致,影响本地块实施供地建设。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该地块供地建设顺利实施,桑植县土地储备中心报请修改本地块的规划条件,并委托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四队编制了《桑植县-10地块即新城区控规H-12-01地块部分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现将该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停车位配建标准:旅馆建筑(含酒店、宾馆)不低于0.9个车位/客房,其他商业类建筑为不低于1.2个车位/平米建筑面积。建筑主要朝向时最小离界距离分别为6米;建筑次要朝向时最小离界距离分别为5米。建筑退让光明路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并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公厕和建筑面积2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点。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年4月22日至年5月6日(为期15天)
公示地点:澧源镇长潭村现场、桑植县公众信息网
受理
公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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